一、 招聘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员工7名,派往乡镇供电所工作,具体见附件。
二、 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五个认同”,坚决执行自治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反分裂、反极端、反暴力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本人没有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违法活动及事件的经历和思想倾向,经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2.在当地乡镇居住,身体健康,能熟练读写国家通用语言,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并具备岗位必须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3.具有高中(技校)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3周岁;具有大专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各一份。
2.经过统一审核后,将通知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地点:新疆博达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
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州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0909-2229856 13579599696 15209071909
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序号 |
工作地点 |
工作地点 |
岗位 |
名额 |
工资待遇 |
1 |
博乐市 |
贝林哈日莫顿乡供电所 |
营配辅助工 |
4 |
基本工资+社保+福利+奖金 |
2 |
精河县 |
托托乡供电所 |
营配辅助工 |
3 |
基本工资+社保+福利+奖金 |
3 |
大河沿子镇供电所 |
营配辅助工 |
5 |
基本工资+社保+福利+奖金 |
4 |
温泉县 |
哈日布呼镇供电所 |
营配辅助工 |
5 |
基本工资+社保+福利+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