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博州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公示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21:13 来源:   点击:[]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公示

 

《博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顺序号5、自治区序号1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顺序号5、自治区序号10项)精河县旭和铸造有限公司136平方米烧结机,长期违规生产,污染排放严重,直至督察进驻时才予关停。

整改目标:2018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精河县旭和铸造有限公司继续停产治理,20186月底前拆除36平方米烧结机并完成环保设施达标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依法予以拆除。

整改效果:1、环保设施达标整改情况:根据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2017101日起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201711月旭和铸造与新疆博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委托验收合同。20183月开始进行环保改造,4月顺利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36平方米烧结机拆除情况:针对限期拆除36平方米烧结机的要求,该公司已于430日完成拆除工作。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18713日至201871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899434668

联系地址:博乐市北京路博尔塔拉宾馆会议中心2205室。

邮政编码:833400

 


上一条:公 示
下一条:2018年博乐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