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年度报告

博州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7:42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博州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文化南路100号,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8482。

一、概述

2017年,博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对统计数据的关切,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㈠加强领导,人员落实。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了博州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博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稳定,确保了博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㈡完善机制,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四查一看”机制,坚持党务、政务、业务三公开,实行“阳光操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保障了政务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17年博州统计局在认真执行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对《博州统计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㈢丰富载体,提升统计服务。一是不断巩固和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渠道作用。及时加强了博州统计信息网信息更新和维护,在自治州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结合网站改版,最大限度避免僵尸栏目和信息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根据电子政务办的要求,于2017年底纳入博州政府网“政务公开平台”,由专人定期通过该平台内本部门相应栏目按照三审三校的要求及时准确的公开博州统计局相关工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利用党报党刊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在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及时通过博尔塔拉报公开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16年国民经济统计公报》。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与报社联系,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工作。三是认真做好“9.20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与博尔塔拉调查队一起及时邀请统计调查样本户和基层辅助调查员到博州统计局进行了座谈和交流,让基层进一步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四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服务载体。认真做好《博尔塔拉统计年鉴2017》、《博州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快报》、《统计监测要情》、《统计动态》、《统计快讯》、《统计报告》等内部刊物的编辑撰写工作,为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及时为相关单位提供统计数据服务,2017年共为相关单位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服务1300余笔。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本单位通过博州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9条,公众浏览4378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8条。主要公开了统计动态、政务公开、主要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公开形式:所有公开文件均在博州统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在政务微博、机关公开栏、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7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问题

2017年的工作,我们在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政务公开载体还需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公开渠道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㈠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加强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计算机技能、保密意识以及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州电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㈡完善制度,抓好落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落实三审三校,坚决杜绝政务信息违规发布事件发生,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安全。

㈢丰富载体,提高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数据解读,使广大公众了解统计数据获取渠道,不断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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