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州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自治州民政局组织修订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修订背景和依据
我州是全疆自然灾害为严重的地州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十二五”期间,共造成33.69万人次受灾,7人因灾死亡,1223人转移安置,5428间房屋倒损,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1645.2万元。,特别是2017年8月9日,发生精河6.6级地震灾,灾害共造成95107人受灾,其中:受伤32人(其中重伤2人),紧急转移安置48711人,需过渡性救助28416人;倒塌房屋1642户6568间,严重损坏房屋14593户58374间,一般损坏房屋4383户17530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31亿元,其中家庭财产损失22.65亿元。今年来灾害形势复杂严峻,灾害防御难度进一步增大。目前,我州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仍显薄弱,减灾救灾专业队伍总量尚显不足、结构有待优化,基层灾害信息员能力素质普遍较低,广大农牧民群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还相对比较弱,灾害防范措施较为单一。应急避难场所仍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全州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调研考察时提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逐步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机制,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7年9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88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体系,高效开展各项救助活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修定本预案。
二、《预案》修订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2018年3月起,自治州民政局组织人员对新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学习,反复对比,逐句解读,深入领会,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充分考虑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基础上,结合我州自然灾害发生规律、救助经验、防灾减灾工作现状等实际情况,起草修订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稿。
二是讨论修改。自治州民政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预案》初稿逐条逐句研究,重点对应急响应条件、信息报告和发布、灾害预警、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反复修改,科学调整了应急响应标准,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
三是征求意见。2018年3月6日,将《预案》(征求意见稿)在自治州减灾委32家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其中2家单位共提出了2条建议,经自治州民政局认真讨论后,对其余2条建议通过电话沟通,逐条核实,达成了一致,完善形成了《预案》(待审稿),内容更加详实,贴近博州实际,便于操作。
三、新修订《预案》的结构及特点
(一)框架结构
《预案》共分为8章33项内容。第一部分阐明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提出了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第三部分规范了灾害监测报告与预警响应。第四部分规定了灾情报告和发布机制。第五部分明确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及救助措施。第六部分规定了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第七、第八部分明确了有关保障措施和相关术语。
(二)主要特点
在原《预案》的基础上,参照自治区《预案》修订情况,并结合博州实际,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是调整了应急指挥组织机构。根据2017年自治州调整的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减灾委员会组织机构,在应急响应措施中明确了主要职责和任务。
二是调整了启动响应标准。1、新增了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2、新增了旱灾造成缺粮缺水需救助人口指标,区分为占农牧业人口比例或人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3、适当提高了自治州自然灾害二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上限。
三是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紧急救援组、灾害信息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并对每个小组成员编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
四是规范了灾情报告和发布程序。新修订的预案对即时灾情的初报、续报和核报时限、灾情背景、救灾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了干旱灾灾情上报内容。
五是细化了灾后救助工作。将灾后重建工作区分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三个方面,并对每个项目救助内容、救助程序、救助方法、救助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六是明确了预警响应措施。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启动预警响应时,视情采取有关措施,充分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